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21********02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622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622执恢2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明、孙亚学连带给付原告大庆美佳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款1387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387800元为本金,以4.35%为利率,自2017年1月10日起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290元,由被告卢明及孙亚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