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孝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01********11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9刑终19号
案号
(2021)晋0927执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王孝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1、责令被告人王孝和退赔赃款350万元,退还被害人;2、被告人王孝和涉案非法建筑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3、扣押在案的路虎揽胜运动越野车一辆(车牌号晋h6l115)、北京现代ix35越野车一辆(车牌号晋hw2990)、奥迪a4轿车一辆(车牌号车牌号晋hx9505)优先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神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时间
2021-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