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722********1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701民初1477号 |
案号 |
(2021)新2701执1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博乐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6日做出(2021)新2701民初1477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邢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184000元、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退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负担的案件受理费1990元,上述款项合计185990元。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付款期限已经届满,但被执行人逾期仍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办理为盼。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