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858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01民初10968号 |
案号 |
(2021)津0101执5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北京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支付王潇潇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12日工资49708.4元;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北京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支付王潇潇经济补偿300000元;三、北京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本判决第一、二项时,北京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不足部分的清偿责任;四、驳回王潇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由北京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给付王潇潇)。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西蒙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758200858P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2层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