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卫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5********44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1023民特2212号
案号
(2021)浙1023执37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姚卫东应偿还陈玉平借款本金50000元,款于2021年10月10日前还清,款项打入中国农业银行天台支行,陈玉平,6228480369458531174;姚卫东如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足额还款义务,则陈玉平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利息(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自2021年8月2日起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1-25
发布时间
2021-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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