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兰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81********5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91民督2377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60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被申请人马兰兰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2101.22元、费用95.04元[利息、费用暂计至2020年8月25日,其中逾期之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费用,利率以24%为限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费用,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限计算],共计22196.26元。申请费118元,由被申请人马兰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