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贺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5********2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602民初5351号
案号
(2021)川1602执27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共计68737.14元,并自2020年8月11日起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并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759元。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9-02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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