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凤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3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81民初3708号 |
案号 |
(2019)冀02执207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中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给付原告北京市凯达盛顺建筑材料经营部货款303826元及楼房找价款11069元,合计314895元,并自2010年1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二、被告唐山凤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中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市凯达盛顺建筑材料经营部上述314895元及利息负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北京市凯达盛顺建筑材料经营部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三被告均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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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庆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723371251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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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唐山路北区西窑电厂工房商业楼A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