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德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1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04民初6436号
案号
(2021)桂0204执40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曾德军向原告许志毅偿还借款本金160000元并支付利息(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为24000元,此后的利息,以尚欠本金1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从2020年8月20日开始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3980元,保全费144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598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曾德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18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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