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卓家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6********51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204民初3564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35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卓家将同意向原告黄春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9000元并支付暂算至2020年8月1日的利息人民币3120元,以上本息合计人民币42120元,该款应从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分为六期归还,其中每期还款的时间均应为当月10日,且第一至第五期的每期还款金额均应为人民币7000元,第六期的还款金额应为余款人民币7120元以及从2020年8月19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该利息以被告卓家将实际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二、被告卓家将同意向原告黄春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00元,该款应于2022年1月10日前付清。三、若被告卓家将未能按上述的约定按期足额向原告黄春清偿债务,则原告黄春有权就被告卓家将尚欠的全部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