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207********852P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725民初1885号
案号
(2021)甘0725执17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00000元,承担利息305351.85元(计算截止2020年6月3日),合计2105351.8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自2020年6月4日开始,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息随本清。被告山丹县兴乐预制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宏盛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刘兆科、黄风莲、刘克成、陈明国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以上保证人在本案中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冯晓玲、冯爱军、李燕、吴香兰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案件受理费23643元,由被告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被告山丹县兴乐预制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宏盛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刘兆科、黄风莲、刘克成、陈明国承担连带交纳责任。公告费860元,由被告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刘兆科、黄风莲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丹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16
发布时间
2021-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兆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725073576852P
登记机关
山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北大路荣生家园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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