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7********852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5民初1878号 |
案号 |
(2021)甘0725执17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宏盛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付原告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00000元,利息180321.55元(截止2020年5月27日),并自2020年5月28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借款清偿完毕止;二、被告山丹县兴乐预制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负连带偿还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甘肃宏盛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823元,减半收取10411.5元,由被告甘肃宏盛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被告山丹县兴乐预制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诚信商贸有限公司负连带交纳责任,交纳后有权向被告甘肃宏盛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兆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25073576852P |
登记机关 |
山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北大路荣生家园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