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富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628********1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0628民初172号 |
案号 |
(2021)陕0628执9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樊富刚、樊明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清偿原告郭建荣借款1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实际支付之日止,按2021年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