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索朗巴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42221********0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502民初180号
案号
(2021)藏0502执4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索朗巴珠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马占海支付木材款27,900元;二、被告索朗巴珠自2020年7月2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向原告马占海支付迟延履行金(以27,9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7.5元,减半收取计248.75元,由被告索朗巴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乃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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