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瑞金市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04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民初571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瑞金市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谢小勤工资25000元、代付审计费32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瑞金市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项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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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和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81063467046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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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瑞金市金龙工业园(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