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平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01********3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922刑初180号 |
案号 |
(2021)鄂0922执1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龚平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止。罚金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