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瑞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1********1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4民初8108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29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韦瑞刚向原告覃秀红偿还借款本金97918.39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分段计算:2015年7月21日前的利息为6248.53元;2015年7月22日之后的利息,以尚欠本金97918.3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从2015年7月22日起计至债务清偿完毕时止);案件受理费4061元,保全费1460元,共计552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韦瑞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