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122********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0105民初723号
案号
(2021)甘0105执恢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甘肃瑞远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8000元;二、被告马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甘肃瑞远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70元(按照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货款基准年利率4.75%,按欠款8000元,自2015年8月7日计算至2017年5月12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8-19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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