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强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2********24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13刑初117号
案号
(2021)赣0113执68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二、被告人熊强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止)。三、被告人李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2年8月21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1-17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