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奈曼旗嘉硕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5********KP8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6民初4387号 |
案号 |
(2021)津0106执4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奈曼旗嘉硕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开具25457332.72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驳回原告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奈曼旗嘉硕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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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春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525MA0NHDKP8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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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房产92号区(泰和花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