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麻达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0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民终938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2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麻达付向赵金生偿还借款50万元。如果麻达付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案件受理费4400元,保全费2500元,共计6900元,由麻达付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