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农联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JJ7J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02民初8801号
案号
(2020)辽0102执1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夏喜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沈阳分中心借款本金44,719.74元,利息22,531.03元(以上本金、利息、手续费的计算截止日为2017年8月4日);并自2017年8月5日起按《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约定的计算办法给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沈阳分中心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沈阳分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夏喜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汪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2MA0UJYJJ7J
登记机关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牛心坨镇牛心坨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