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少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25********1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203民初1998号 |
案号 |
(2021)粤0203执24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180216601495】。判决如下:一、被告吕少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偿还拖欠的信用卡本金18900⒋80元、利息(含复利)2644⒈57元(暂计至2021年4月21日,之后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违约金1073.80元及手续费2500.00元,合计219020.17元。二、被告吕少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800元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