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恒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2********97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鱼民初(一)字第258号 |
案号 |
(2021)桂0203执4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应支付给被告韦肖莲、邹丽华丧葬补助费6020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12040元,合计人民币18060元;二、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从2008年1月起每月支付给被告邹丽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人民币150.5元至其失去供养条件时止,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依法随相关规定的调整而调整。三、仲裁费人民币250元由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原告已向本院预交),由原告广西柳州恒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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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蓝海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00763098974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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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柳州市水南村4队西江路北一巷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