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恩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3********6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民终518号
案号
(2021)桂0203执47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19)桂0203民初5388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江恩龙偿还上诉人廖显平借款本金22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22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11月1日计算至220000元借款清偿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188元(上诉人廖显平已预交),一审法院减半收取309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40元(上诉人廖显平已预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4034元,均由被上诉人江恩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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