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丹县富坤家庭农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207********KF2K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725民初2016号
案号
(2021)甘0725执17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掖紫辰阁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0000元,利息268881.8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7月25日),本息合计2168881.8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自2020年7月26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期间的借款利息,息随本清;二、被告梁金花、车辙、山丹县唐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唐万贵、赵润良、毛亚红、甘肃昊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魏虎、山丹县富坤家庭农场、王富坤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掖紫辰阁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51元,由被告张掖紫辰阁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被告梁金花、车辙、山丹县唐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唐万贵、赵润良、毛亚红、甘肃昊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魏虎、山丹县富坤家庭农场、王富坤承担连带交纳责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掖紫辰阁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偿;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张掖紫辰阁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梁金花、车辙、山丹县唐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唐万贵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丹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15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725MA73TUKF2K
登记机关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陈户乡范营村四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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