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源祥石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2********797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211民初713号 |
案号 |
(2021)辽0211执63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金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1)辽0211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一、嘉德国际融卡子支90000429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3,992,834.9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嘉德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就被告嘉德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部分,向原告承担还省大连市中山区秀月街383号1-1-2,身份证号:2107031978****2238被申请人:享郭晓亮,女,满族,****年**月**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2-7,身份证号:2110041980****3322因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1)辽0211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请求事项1、被执行人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3.992,834.9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并按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合计112,842元,由被执行人承担:3、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股份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金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1)辽0211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一、嘉德国际融卡子支90000429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3,992,834.9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嘉德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就被告嘉德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部分,向原告承担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虹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42064402797Y |
登记机关 |
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中轻大厦2号楼207-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