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05********02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205民初2124号 |
案号 |
(2021)宁0205执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朱宁保、杨静支付申请人借款90000元,案件受理费1025元;二、被申请人朱宁保支付申请人采暖费11114.99元,案件受理费136元,以上合计102275.9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