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7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民初9501号 |
案号 |
(2021)津0111执4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支付通信费5815元、违约金500元,共计6315元;二、驳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全部由被告天津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泽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36759501788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7层KL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