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301********2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1474号 |
案号 |
(2021)粤03执恢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08600191】。(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200,000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7月3日起的利息及违约金,利息及违约金以借款本金人民币7,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律师费人民币92,8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人民币5,720.4元;(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18,556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118,556元,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上述各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20日内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