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明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68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26民初5022号 |
案号 |
(2021)浙0326执37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蔡良溪应偿还申请执行人代偿款54575.73元及利息损失;2.被执行人蔡明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被执行人蔡良溪、蔡明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执行人蔡良溪、蔡明柳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556元,申请执行费71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