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2********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522民特109号
案号
(2021)川0522执20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聂勇赔偿申请人陈小平各项损失40000元及利息1000元,从2021年8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3400元,至2022年7月31日前全部付清。二、如申请人聂勇未能按照上述任一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申请人陈小平有权对尚欠金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陈小平、聂勇于2021年8月5日经合江县诉非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1-23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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