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2********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522民特109号 |
案号 |
(2021)川0522执20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聂勇赔偿申请人陈小平各项损失40000元及利息1000元,从2021年8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3400元,至2022年7月31日前全部付清。二、如申请人聂勇未能按照上述任一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申请人陈小平有权对尚欠金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陈小平、聂勇于2021年8月5日经合江县诉非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