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肖本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6********7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1124民初703号
案号
(2021)鄂1124执11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英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结算,肖本明、肖航欠刘桃花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18.8万元(自借款之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止),后续利息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二、上述款项,肖本明、肖航同意于2021年9月20日前向刘桃花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以5万元为本金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于2021年11月2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以5万元为本金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于2022年1月20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及利息(以5万元为本金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于2022年9月10日前偿还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本金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于2022年12月20日前偿还已结算的利息5万元;于2023年9月20日前偿还已结算的利息13.8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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