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83********22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09民初8206号 |
案号 |
(2021)渝0109执67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姚翔分五期向唐佳兴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其中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二、姚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唐佳兴支付利息2000元。三、若姚翔未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唐佳兴有权就全案债权申请执行。四、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姚翔承担,姚翔于2021年12月31日前直接向唐佳兴支付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