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24********5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24民终1730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50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金哲支付白日孝27万元及3万元利息,并支付以27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息偿还之日止的利息;二、如果金哲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7280元,公告费792元,由金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