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柳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1********15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204民初3741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3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桂再、谭柳静共同向原告李钊君偿还借款本金50131.36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50131.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从2020年12月3日开始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二、原告对位于柳州市柳石路380-1号3栋6-1号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本案债务在600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80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周桂再、谭柳静负担并迳付原告李钊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