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4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523民初1263号
案号
(2021)浙0523执28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邹军给付原告湖北悟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代偿款20976.21元,被告邹军于2021年6月30日支付5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支付5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支付5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支付5976.21元。二、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邹军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自被告逾期还款的次日起按总额20976.21元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170元(已减半,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邹军负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同意垫付,被告于2021年9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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