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汉鸿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2********644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203民初2501号 |
案号 |
(2021)粤0203执2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汉鸿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钟茹支付货款57055.2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4月17日,以欠款24568.4元为本金;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6日,以欠款57437.6元为本金;2019年4月27日至2019年6月7日,以欠款52437.6元为本金;2019年6月8日起以欠款57055.2元为本金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清偿之日)。二、驳回原告钟茹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3.19元,财产保全费600元,合计1213.19元,由被告广东汉鸿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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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仲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200692474644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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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韶关市浈江区产业转移工业园新省道246线北侧(广东汉鸿木业有限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