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名县旭阳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36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25民初2162号 |
案号 |
(2021)冀0425执1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大名县旭阳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春华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自2021年6月18日按年利率3.85%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本金偿清之日止;二、被告乔秀文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赵春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减半收取575元,由被告乔秀文、大名县旭阳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乔秀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55661963644 |
登记机关 |
大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大名县阳平路与园中路西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