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爱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5********7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104民初1886号 |
案号 |
(2021)内0104执恢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爱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云龙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10月11日开始,按月利率1.5%计算到借款实际付清为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案件受理费323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徐爱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