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同市东周窑煤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0********645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226民初25号 |
案号 |
(2021)晋0226执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省新东方矿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同市东周窑煤矿经对账确认:大同市东周窑煤矿欠安徽省新东方矿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货款金额为154000元;二、对上述欠款大同市东周窑煤矿承诺:于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每月月底前给付安徽省新东方矿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00元,2018年4月底前给付安徽省新东方矿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44000元;三、案件受理费3670元,调解减半收取1835元,由安徽省新东方矿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四、其他问题,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670元,调解减半收取1835元,由安徽省新东方矿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国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701039645E |
登记机关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大同市东周窑村西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