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河口曙光饲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5********109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0581民初1736号 |
案号 |
(2021)吉0581执2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梅河口曙光饲料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赵亚军生猪养殖补差款人民币38147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11元(已减半),由被告梅河口曙光饲料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家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581559784109N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梅河口开发区慧谷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