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涉县前锋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69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6民初2454号 |
案号 |
(2021)冀0426执1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涉县前锋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王芳劳务费2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计200元,由被告涉县前锋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江双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6A194616944 |
登记机关 |
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涉县更乐镇南池村偏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