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联润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6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4民初1383号 |
案号 |
(2020)黔2324执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晴隆支行与被告朱忠德、贵州联润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5日签订的1102002000110701020180105825号《借款合同》;二、被告朱忠德、贵州联润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晴隆支行借款200000元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2625%从2019年12月15日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被告朱忠德、贵州联润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所欠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晴隆支行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6月20日的利息6192.28元及复利(2019年7月29日前的复利72.56元,2019年7月30日起,以6192.2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262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54元,由被告朱忠德、贵州联润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忠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324346981344U |
登记机关 |
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镇五里村毛家田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