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昌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6********11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3939号 |
案号 |
(2021)桂1202执2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罗昌海向原告广西金投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借款本金120000元、利息84414元、罚息5584元,合计209998元。2021年6月30日起应支付的利息按月利率1.8%、罚息按月利率0.2%,以实际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计付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5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2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昌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