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昌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26********11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202民初3939号
案号
(2021)桂1202执2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罗昌海向原告广西金投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借款本金120000元、利息84414元、罚息5584元,合计209998元。2021年6月30日起应支付的利息按月利率1.8%、罚息按月利率0.2%,以实际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计付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5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2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昌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2-16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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