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1********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0703民初167号 |
案号 |
(2021)内0703执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扣、徐梅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荣福借款8万元;二、被告陈扣、徐梅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荣福利息,自2020年3月25日起,按照本金8万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15.4%计算利息,至本金8万元偿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陈扣、徐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