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4********1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204民初1383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2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傅博向原告李子潇返还20790.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20790.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2%的标准,从2020年11月24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偿清时止);二、被告傅博向原告李子潇支付律师服务费1000元。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0元(原告已预交),原告李子潇负担58元,由被告傅博负担19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