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傅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4********14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204民初1383号
案号
(2021)桂0204执28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傅博向原告李子潇返还20790.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20790.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2%的标准,从2020年11月24日开始计算至款项偿清时止);二、被告傅博向原告李子潇支付律师服务费1000元。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0元(原告已预交),原告李子潇负担58元,由被告傅博负担19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18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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