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黎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4********09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203民初4014号
案号
(2021)桂0203执57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黎肖、石黎黎偿付原告刘威廉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逾期还款资金占用利息12247元(利息已计算至2020年12月20日;之后的逾期还款资金占用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从2020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该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威廉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489元(已减半),保全费1220元,合计2709元(原告已向本院预交),由被告黎肖、石黎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20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