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502********911Y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203民初3050号
案号
(2021)桂0203执31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吕复基、韦兴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飞兵货款2348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以2348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本案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吕复基、韦兴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飞兵律师费17855元;三、驳回原告张飞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64元,公告费700元,合计8264元(原告张飞兵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98元,被告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吕复基、韦兴周负担806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锦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222782120911Y
登记机关
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柳城县沙埔镇上雷街10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