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2********911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203民初3050号 |
案号 |
(2021)桂0203执3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吕复基、韦兴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飞兵货款2348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以2348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本案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吕复基、韦兴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飞兵律师费17855元;三、驳回原告张飞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64元,公告费700元,合计8264元(原告张飞兵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98元,被告柳城县恒泰市场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吕复基、韦兴周负担806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锦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22782120911Y |
登记机关 |
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柳城县沙埔镇上雷街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