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421********3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303民初4170号
案号
(2021)冀0303执21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曹阳、秦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马娜、陈宗凤借款1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马娜、陈宗凤借款100000元。被告曹阳、秦涛承担上述借款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20日起按照月息2%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曹阳、秦涛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马娜、陈宗凤律师费2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770元,两项共计26770元。被告白文起对第一、二、三所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11-30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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